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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新闻动态
我校喜获2013年度“阳光杯”和“朝阳杯”
作者: 体育部
|
日期:2014-05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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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量:
在首都高等学校第
52
届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闭幕式上,我校喜获由市教委颁发的
2013
年度“阳光杯”和“朝阳杯”。
北京市教委为了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“加强青少年体育、增强青少年体质”的七号文件,全面推进首都高校体育工作而设立的“阳光杯”和“朝阳杯”。“阳光杯”是颁发给参加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奥运会正式项目,如田径、篮球、排球、足球、游泳等项目比赛,按全部项目总积分取得优胜的学校;“朝阳杯”则是颁发给参加非奥运项目,如键绳、健美、龙舟、高尔夫等项目,按全部项目总积分取得优胜的学校。
我校非常重视学生体育工作,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的七号文件,全面贯彻执行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,大力开展校园阳光体育工作,深入体育教学改革,提高体育教学质量,大力开展学生课余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,组织和指导学生体育社团工作,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;加强各运动队的训练和管理,积极参加大体协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,并取得了优异成绩。我校体育工作在学校的领导和指导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。
体育部 2014年5月19日